关于上报就业协议书和就业证明函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dd

各系:

省教育厅安排的我校毕业生毕业派遣日期日益临近,为确保我校毕业生派遣工作顺利完成,请各系完成以下工作:

1、及时收集整理学生就业证明材料,并严格审核,完成就业证明函所要求的“四级”签字盖章工作;

2、请务必于61下午1700前将审核签字后的就业证明材料和正式派遣就业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请各系、辅导员严格审核就业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就业中心将对各班级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不实,将全班退回,由系部重新初审。

4、继续加强同未就业毕业生的联系,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促进毕业生及时顺利就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