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你们好!离毕业还有半年时间,下学期同学将陆续进入实习、择业和就业试用期。为了使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妥善离校就业,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要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原则上不予提前离校。确需提前离校就业试用者,要办理相应手续,应按教学要求完成好实习、毕业设计及论文、毕业考试等。需补考的同学于
二、毕业生在离开学校之前,应归还所借学校图书、教学仪器等物品,缴齐所欠费用。
三、
四、关于毕业生的档案。2015年8月底前学校统一按《报到证》开往地的部门或单位寄转,被本科院校录取的“专升本”毕业生,档案寄往录取学校招生办。毕业生应在当年凭《报到证》及相关证件向档案寄往地查询。如发现档案下落不明,应在毕业后一年之内查询,超过一年,无法办理寄出档案查询事宜。
五、已签好《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务必在
六、凡办理跨地区、跨系统、出省改派的毕业生,按安徽省教育厅“教学函[2005]6号”文件规定办理。可点击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七、毕业生凭已签好的《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函件到所在系办理《就业社会实践积极分子》荣誉证书。没有签办《协议书》而就业的毕业生,把就业单位的就业证明函加盖公章后寄到班主任或就业指导中心(传真或PDF邮件也可),以便跟踪指导、服务。
八、“专升本”考试报名和注意事项按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要求执行。被本科院校录取的“专升本”毕业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于
九、毕业生离校前应把联系电话及地址留给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帮助处理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在就业过程中要注意就业安全,慎重处理私人信息,谨防传销等违法、欺诈行为。在实习、择业、离校、返校途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有效证件,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
十、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信息公布在中心网站上,网址:www.hnuu.edu.cn
十一、就业期间咨询电话: 就业指导中心0554-6862637 6862638 E—mail:hnldbys@126.com 教务处:6862676 6862636 保卫处6862680机电系: 6862660 经济系:6862619 外语系:6862656 化工系:6862651 政文系:6862622 计算机系:6862618 医学系:6863677 建工系6862616
祝同学们顺利就业,事业有成!
淮南联合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月
(注意:此通知每位毕业生一份,注意保存,如有变动及时在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