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jyzx

各院系:

根据皖人社明电〔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省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将从2019年1月15日正式开始,采取网上自愿申请,具体日期为1月15日—2月24日。为切实落实好此项惠及广大毕业生及其家庭的民生工程,现将具体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届毕业生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贫困残疾人家庭;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5、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高校毕业生。

二、申领发放时间安排

(一)网上自愿申请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月24日

(二)网上申请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1、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陆个人账号,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2、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ahygjy.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3、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u.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进入申报模块后,务必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三)信息系统校验时间:

20191月15日至2月25日,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四)人工审核校验时间:

20191月15日至3月11日,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五)多渠道公示时间:20193月11日至3月20日

(六)资金拨付时间:2019年3月底前

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8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中。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召开2019届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专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采取电话、微信、QQ、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务必将政策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并积极配合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完成补贴申请。

2、各院系、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公布服务电话(请各院系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具体负责同志及联系电话报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解答、处理学生在申领补贴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为规范落实此项工作,避免出现虚报、谎报等现象,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请各院系在向学生宣传过程中告知学生。

监督举报电话:0554—6862637;

特此通知。

附件1:

皖人社明电〔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安徽省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淮南联合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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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开展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