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就业指导

各学院、学生处(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和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各级就业工作人员在就业率统计工作中切实将就业数据保真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全部就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的回信精神 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 311 号)文件精神,将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就业服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淮南联合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长:万继军 李辉

副组长:倪刘根

员:程李平 方厚加 廖美华 陈磊 祁向东 宋丽华 孙青海 张灵军 孙晓东 李锦鹏 郑亚强 董海丽 朱海红 马莹 杨同前

领导小组下设就业统计核查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就业数据保真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各级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1、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规定,以坚决的态度和严实的作风抓好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未本校就业率统计数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为学校就业数据统计直接责任部门,学院党政负责人对本学院就业统计数据负责,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为本班级就业统计数据直接责任人。

(三)及时开展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学生处、各学院、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务必在7月22日前完成以下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1、对照“四不准”要求,全面排查毕业生就业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四不准”中的前三种情况,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坚决纠正,并及时与学生沟通做出解释和说明,及时将就业数据更正;仔细梳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单位意见栏中有“在我单位实习”等表明为实习行为的协议书予以撤换,数据予以更正。

2、对“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提交就业证明函)的毕业生,校、院、班级实行三级审核,要严格核实证明材料,全面复核。审核后学院党政负责人、辅导员和学生处负责人签字。

3、对“自由职业”的毕业生,证明材料要由毕业人本人确认签字,并由校、院两级负责人审定。

4、对专升本毕业生要进一步核准数据,进一步了解实际报考人数,摸清弃考学生实际情况。

5、对“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开展以下核查工作:

1)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电话回访用人单位联系人了解学生的真实就业情况,确实掌握情况的可以暂不核查,对于存疑的、毕业生较集中的单位、微小企业(如超市、门市部)等就业信息必须核查,切忌“学生提交的材料就不会有问题”的错误思想,并建立核查台账。

2)开展学院就业统计互查,具体安排如下:

建筑与艺术学院—经管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制药与材料学院—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各学院按照30%的比率开展核查工作,尤其针对毕业生较集中的单位、微小企业(如超市、门市部)等进行电话回访核实,建立就业统计互查台账,及时记录、反馈复查情况,并将台账于7月23日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开展就业统计随机抽检

就业指导中心以班级为单位,按10%的比率,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全面开展就业情况随机核查,并建立核查台账。

三、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1、就业指导中心及时掌握各级各类就业平台招聘活动,持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推送招聘信息,将就业信息点对点推送给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再点对点推送给未就业毕业生。

2、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与合作企业,深化学生求职意向、单位招聘需求的信息沟通,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上招聘活动。

3、各学院要认真摸排毕业生的求职意向、求职心理,进一步加强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心理疏导,尤其要积极调动“无就业意愿”毕业生的就业欲望。

4、医学院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思想引导工作,组织引导未他们及时报名参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武装保卫处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应征入伍。

四、重点做好特殊群体为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重点关注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落实落细“一生一策”就业帮扶措施。

五、坚决做好自主创业毕业生创业帮扶工作

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与已创业和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进行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动态和需求,并反馈至学校,以给予各项帮扶指导。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学生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就业服务工作,责任到人,抓落实、抓实效。

2、请各单位于7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各项检查结果、表格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就业系统“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毕业生名单

附件2:就业系统“自由职业就业”毕业生名单

附件3:少数民族未就业毕业生名单

附件4:残疾未就业毕业生名单

附加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名单

附件6: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毕业生核查台账

附加7:2020届毕业生就业核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8:52个未摘帽贫困县

特此通知。

淮南联合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