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九项优惠政策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发布日期:2010-01-04 14:47:3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jyzxadmin



    2009年,西藏高校毕业生1.3万名,创历史新高。西藏自治区及时安排部署,出台了9项就业优惠政策,疏通了10个就业渠道。截止11月底,全区已有1万多名应届毕业生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据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介绍,这9项就业优惠政策包括:采取师范类毕业生参加教育系统内双向选择,在教师岗位上就业;强化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安排就业毕业生的派遣;增加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考人数;招录大学生“村官”;加强“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计划”的招募;鼓励毕业生学历升级;通过多种形式的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参军服役;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对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就业。通过以上政策疏通了10个就业渠道,确保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此外,西藏还出台了有关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除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待遇外,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增发生活补助。对各类企业吸纳西藏生源毕业生就业的,按劳动合同或协议期限,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奖金。目前,共兑现吸纳高校毕业生奖励资金1200多万元。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西藏生源毕业生就业的,除兑现奖励资金外,按劳动合同和协议2年、3年、5年的期限,分别给予30%40%50%的社会保险补贴。

  姚瑞峰说,为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自治区还设立了1000万元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首笔10万元的自主创业资金日前已发放到两位申请者的手中。

  从2006年起,西藏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相继不再实行计划分配,均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机制。3年来,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都达到了90%,高出全国平均20个百分点。

 

来源:人民网